晉文化典故

盟誓四毋
作者:   發(fā)布時間:2020-11-05    瀏覽:
  【典源】《左傳·襄公十一年》:載書曰:“凡我同盟,毋蘊年,毋壅利,毋保奸,毋留慝,救災患,恤禍亂,同好惡,獎王室。”
  【典義】毋:副詞,表示禁示或勸阻,相當于不要。故“盟誓四毋”的典義是:不要屯積糧食,不要壟斷利益,不要庇護罪人,不要收留奸惡。遂后以“盟誓四毋”引申為“四不要”、“四不許、四禁止”、“四守諾”等。
  【典實】公元前562年秋七月,晉悼公與七姓十二諸侯結(jié)盟,盟書說:“凡是我們同盟的國家,不要屯積糧食,不要壟斷利益,不要庇護罪人,不要收留奸惡,救濟災荒,安定禍亂,統(tǒng)一好惡,勤王攘夷,輔弼周王。”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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